【中国制药网 政策法规】近日,根据央视网报道,7月起,一批新规将要施行。此轮降税涉及1449个税目,囊括了衣、食、用、行等方方面面。其中,医药健康类消费品降税幅度较大,常用进口药价格也有望下降。
2018年已经过去了一半,7月起的新规除了进口药降价以外,还有许多地方关于医药方面的新政也在施行。
江苏:新版医保目录执行
7月1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正式执行,收录药品 2829 个(含国家谈判药品 36 个),包括西药 1494 个,中成药 1335 个(含民族药 97 个)。
安徽:新版医保目录执行
7月1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正式执行。此次新执行的医保药品目录扩大了原有目录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新增药品415个,将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
浙江: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自7月1日起,浙江省将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其中,在医保支付方面,要求各地根据附件所列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建议处方和单帖医保支付参考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将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建议处方范围内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使用传统中药饮片的,按原政策执行。
上海:医疗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自7月1日起,上海市将再次调整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救助对象进一步扩大,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在“住院救助”领域,上海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散居孤儿,其住院救助比例从80%提高到90%;上海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其住院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均提高了10%。个人全年救助限额不得超过8万元调整为不得超过13万元,增幅达62.5%。
广东:试点创新机制
自7月1日起,广东省级卫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统一为一类疫苗异常反应购买补偿保险,出了异常反应都由保险赔;二类疫苗企业也可自愿购买。据了解,广东把一、二类苗都纳入基础保险,是广东省试点的创新机制。
甘肃: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自7月1日起,《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正式执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全部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采购。对临床需要、新上市、无法满足正常供应等药品开展备案采购,并且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备案采购药品的总金额,应占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8%,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级卫生机构)原则上≤5%。
河北:增补直接挂网药品
7月1日起,河北生产企业在定期增补直接挂网药品时,除提供10家以上医疗机构的采购记录(其中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3家)外,还应分别提供10家医疗机构纸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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