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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执业药师“挂证”整治,一批药店离场

2019年06月24日 09:01:08来源:制药站点击量:3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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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站 行业动态】江苏省药监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自3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消息显示,经过阶段整治,截至目前已有34家药店主动停业整顿,32家药店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另外,在本次“挂证”整治中,有356名执业药师主动变更注册,252人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笔者了解到,今年3月19日,国家药监局下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在此背景下,江苏省按照国药监要求在全省进行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整治行动。
 
  按照整治要求,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那么,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是否还有希望恢复运营呢?按照规定,被撤销GSP证书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提出。在重新获得GSP认证前,暂时不得经营药品。
 
  GSP证书被撤销后,企业必须在限期内重新提出认证申请,逾期不申请或申请后经验收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业内表示,虽然被撤销证书的药店可以在期限内重新认证,但等申请批下来往往要一年后,这对于药店的经营和利润而言无疑是重大损失。这种严格抵制执业药师“挂证”的行为也从一定意义上提高了医药零售行业的集中度,淘汰不合规的药店,从而推动行业更规范发展。
 
  当前,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屡禁不止,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据不完全统计,为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需求,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除了江苏以外,江苏,北京、湖南、浙江、福建、青海、云南、山东等20省市也有明确开展全省执业药师挂证大整治行动。
 
  实际上,执业药师缺口一直是行业内比较大的问题。有数据统计,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8.58万人,环比上月增加6799人。其中,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3.61万人,占注册总数的89.8%。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领域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42万、3805、1.13万、357人。
 
  虽然执业药师的注册数量在增加,但短期内无法满足2016版GSP “一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的硬性要求。因此,如何解决执业药师缺口依然是业界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有部分城市开展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远程审方等方式,进一步探索执业药师短缺问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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