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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评药品能进带量采购了?价格仍是关键因素

2019年11月27日 13:43:10来源:制药网点击量:4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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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行业动态】11月26日,江西省正式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布推进未过评药品的带量采购。江西表示,将从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部分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组织实施带量采购。
 
  据悉,其具体方式仍和“4+7”的操作类似,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预估并上报汇总后形成全省年度采购用量。1家企业中选的,取年度采购用量的50%为约定采购总量。2家企业中选的,取75%为约定采购总量,其中50%作为低价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25%作为高分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非中选药品竞争其余的市场份额。
 
  其实9月1日,江西省发布的《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早就提出了采购范围。其中就包括:从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遴选部分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并且鼓励各采购联盟遴选国家和省级带量采购以外的品种,探索开展带量采购。
 
  而除了江西要将带量采购,扩展到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外。其实今年以来,已经有多个省市陆续开始行动。如8月3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挂网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下称正文均简称《意见》)。《意见》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挂网方式、带量采购等工作作出详细部署。其中,出现了省级集采与医联体采购并存的局面。新一轮的省级集采仍将在山东继续实施,但采购的品种将聚焦在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用量大的药品、医用耗材;而在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以外的药品、医用耗材,可由医疗机构联合体议价采购,鼓励实行带量采购。
 
  还有8月31日,湖南省药品集采平台发布《湖南省2019年度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抗菌药物集中采购,通过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抗菌药物价格。其中,湖南对基药优先使用做了保障,方案显示,同一评审组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药品和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药品,且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未获得拟中标资格时,允许该组报价降幅较大的基本药物投标企业按拟中标资格价格跟标,并获得拟中标资格,如不接受跟标价格,由该组基本药物投标企业按报价降幅从高到低顺序替补跟标。
 
  鉴于目前过评品种尚是少数的过渡期,多个地区才采取措施让未过评药品进入带量采购,但对于未过评企业是否利好还需观察。无论如何,带量采购都是采用集中招标或是谈判,大幅度降价都是难免的。而且随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药品质量的严格把控,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仍面临着较大的限制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未来加速一致性评价仍将是大多数药企的必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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