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长沙市创正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动态>>灯检机的可见异物
不溶性微粒是指药物在生产或应用中经过各种途径污染的微小颗粒杂质,其粒径在1~50μm之间,是肉眼不可见、易动性的非代谢性的有害微粒。药典规定:溶液型静脉用注射剂在可见异物检查符合规定后,必须进行不溶性微粒的大小及数量检查。同时规定:装量为100ml以下静脉用注射液、静脉注射用无菌粉末及注射用浓溶液,除另有规定外,每个供试品容器中含10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超过6000粒,含25μm以上的微粒不得超过600粒 。
可见《中国药典》对注射剂中所含不溶性微粒的规定为:50μm以上的为必须检出,而50μm以下的可限度含有。
近年来,国家对注射剂中所含微粒的检查越来越重视。《中国药典》2005版实施将注射剂微粒检测方法由《澄明度检查细则和判断标准》修订为《可见异物检测法》。7月13日,国家局又印发补充规定,对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等注射剂的可见异物合格标准进行重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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