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哈纳铂钴色度检测仪HI97727 水质 污水 废水 水处理 地表水简单介绍:
仪器适用于检测分析:饮水,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高纯水,纯水,井水,湖水,河水,海水,地表水,市政污水,污水,工业污水,工业废水,废水,废水排放等水质.
仪器适用行业:大学,科研,研究所,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生物,制药,医院,企业,工厂,工业,污水处理厂,环保行业等.
测量范围:0 到 500 PCU(铂钴单位)
单位转换:1PCU【国际铂钴色度单位】=1度【中国铂钴色度单位】
符合IP67防水标准,采用创新的光学系统设计,具有的精度,可重复性和进行测量所需的时间,精心设计的CAL Check™功能允许使用NIST可追溯标准对仪表进行性能验证和校准,多种测量方法,内置反应计时器,确保样本测量与用户之间的结果一致,自动记录50次测量读数,良好实验室规范(GLP)显示次用户校准的日期和时间,电池状态指示灯和自动关机设置
LED 高品质光源系统
LED光源与传统钨灯等光源相比,具有更的性能和更高发光效率,可使用较小的能量提供和稳定光源,LED可以忽略所产生自身热量,因为较高热量会影响电子产品的稳定性.
高品质光学滤波器
8 nm窄带干涉滤光片,精确到±1 nm,吸光度提高25%,改进的光学滤波器可确保更高的波长精度,并允许接收更亮,更强的信号, 更高的测量稳定性和更少的波长误差,确保测量精度和准确性.
参考探测器
内部参考系统可以补偿由于电池电压波动或环境温度变化引起的任何漂移,通过自动调节LED的电压,实现一致稳定的光源输出,使得的空白(零)测量和样品测量之间的读数快速稳定.
稳定高效光源设置
优质的凹面聚焦镜片,可将汇集所有通过玻璃比色皿透射过来的光,减少玻璃比色皿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划痕的误差,可减少玻璃比色杯中的缺陷造成的误差和读数偏移.
CAL Check™ 功能
Hanna精心设计的CAL Check™功能,允许使用NIST可追溯标准对仪表进行性能验证和校准; CAL Check™ NIST曲线标定组,用于模拟每个波长的特定吸光度值,以验证后续读数的准确性.CAL Check™(CAL检查)屏幕引导用户逐步完成验证过程和用户校准.
多种功能设置
如CAL Check™,用于验证性能,GLP用于上次校准日期,
设置和查看仪表使用的所有附件等信息
个性化设置
个性化的设置选项包括日期和时间格式,
语言以及启用帮助模式
多种测量方法
选择粉剂试剂或快捷经济易用的水剂试剂
具有背景灯LCD显示屏
提供易于阅读和理解的非常直观的用户界面
带有动画的屏幕帮助模式
内置的教程模式可指导用户逐步完成测量过程,
专用帮助键提供与当前仪表操作有关的信息,并且
可以在设置或测量过程的任何阶段使用以显示上下文帮助.
内置反应计时器
在进行比色测量时,等待适当的反应时间至关重要.
倒数计时器显示测量结果的剩余时间,确保样本测量与用户之间的结果一致
哈纳铂钴色度检测仪HI97727 水质 污水 废水 水处理 地表水技术参数:
测量模式 | 测量范围 | 0 到 500 PCU(铂钴单位) |
解析度 | 1 PCU(铂钴单位) | |
精度@25ºC/77ºF | 读数 ±5% ± 10 PCU | |
标准方法 | 铂钴比色法 | |
光学系统 | 光源模式 | 硅光电池,LED @ 420 nm |
滤波器带宽 | 8 nm ±1.0 nm | |
其他指标 | 数据管理 | 50个读数存储 |
电源模式 | 3×1.5AAA高性能电池,在测量模式下,15分钟不用后自动关机 | |
使用环境 | 0 到 50°C(32 到 122°F),RH max 99%,符合IP67防水标准 | |
尺寸重量 | 主机尺寸:142.5 x 102.5 x 50.5 mm (5.6 x 4.0 x 2.0"),主机重量:380 g (13.4 oz.) | |
专属附件 | 玻璃比色皿 | HI731397 玻璃比色皿(HI731331+HI731336),规格:外径24.6mm(内径22mm),4套/组 |
标准曲线核定组 | HI97727-11 铂钴色度NIST测量曲线标定组,标准值@25ºC:0 and 250 ± 5 PCU |
标准配置:
HI97727
主机,HI731397 定制专用玻璃比色皿(2个),HI731318 专用玻璃比色皿清洁布(2块),中英文使用说明书,HI721097 定制专用仪器携带箱【温馨提示:为了核查仪器性能,请订购HI97727-11铂钴色度NIST测量曲线标定组】
HI97727C
主机,HI97727-11铂钴色度NIST测量曲线标定组,HI731397 定制专用玻璃比色皿(2个),HI731318 专用玻璃比色皿清洁布(2块),中英文使用说明书,HI721097 定制专用仪器携带箱
销售区域:
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