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环境测试舱的抗菌(除菌)功能评价
一、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空气净化器除菌功能评价方法
二、试验原理
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测定对照组和试验组中菌落数的初始数值和结束时数值,并依据下列两个公式计算出对空气中细菌和微生物的抗菌除菌率
自然消亡率(%)=对照组初始时菌落数一对照组结束时菌落数×*)× 100(%)
对照组初始时菌落数
抗菌(除菌)率(%)=试验组初始时菌落数(1-自然消亡率)一试验组结束时菌落数× 100(%)
试验组初始时菌落数(1一自然消亡)
满足型号:HYQW-30
品牌:东莞环仪
三、模拟现场试验
3.1模拟试验舱
a)试验舱的环境温度为20℃~25℃,相对湿度为RH50%~70%。
b)试验舱结构要求:釆用相邻的一对气雾舱,两者所处环境(包含温度湿度、洁净度、光照、密封性、通风条件等〕应一致,并在实验过程中保持稳定。试验舱设计和结构应保证舱内微生物气溶胶不外泄,所用材料应耐腐蚀、易清洗。
C)试验舱容积:(3.5m×3.4m×2.5m=30m³)
D)围护结构(包括壁面、顶棚、地面):应采用低污染或无污染且低吸附率的材料(如不锈钢聚四氟乙烯、钢化玻璃等);
E)密封填缝材料:用硅橡胶条及玻璃密封胶;
F)空气搅拌装置:风扇;
G)空气循环系统:试验舱内设独立的空气循环系统,经过滤净化后舱内空气洁净度应达到万级以上,实验开始前通过自动控制阀使试验舱*密闭,试验舱外操作间应保持正压,防止微生物气溶胶外泄。
东莞市环仪仪器提供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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