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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粤*网络化妆品经营公开征求意见

2016-11-25  阅读(206)

您在因为网上买的化妆品苦恼吗

您在因为网售太多冒名公司化妆品影响您的品牌发愁吗?

这些您都可以不用再苦恼、发愁了

因为粤药监总局马上要开启关于网售化妆品监管问题的政策实施了

 

 

今日摘要

日前,广东省食品*在其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开征集《广东省网络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从事网络化妆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而从事网络化妆品经营的自然人,则要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平台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今年5月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年度报告(2015-2016年度)》,对2015年广东省组织开展的11项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行了介绍。其中2015年广东面膜类产品(线上)监督性风险监测报告显示,监管部门采集的137批面膜类化妆品样品种,有33批检出非法添加了有“皮肤”之称的糖皮质激素,占比达到24.1%。

除了面膜类产品(线上)监督性风险监测,2015年其他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还包括市售化妆品(线下)监督性风险监测、功能化妆品(线上)监督性风险监测、面膜类产品防腐剂安全评价性风险监测等。

相关风险监测显示,2015年面膜类产品非法添加风险水平较高且出现非法添加新物质的趋势,美白、祛斑和祛痘类产品非法添加问题依然严重,防腐剂标签标识不规范比例较高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微商、电商、海代、跨境电商等渠道是当前化妆品消费热点和风险高发点。

 

9月的例行新闻通气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邱楠曾透露,打击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将接着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办法》规定网络化妆品经营者禁止销售以下化妆品:

(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

(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国产、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及未经备案登记的国产、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五)进口化妆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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