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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扬尘治理防控方案通知

阅读:1761          发布时间:2018-7-27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8月1日前将意见返回我厅,意见电子版发youxiang:gddaqichu,逾期未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1.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
           2.计划项目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9日

扬尘防控纳入信用和施工管理体系

     所有施工工地应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等信息。将建筑企业扬尘防治工作情况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逐步将工地扬尘、工程机械、建筑涂料等防治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实施重点工地扬尘在线和视频监控

    城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牌照,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18年底前出台广东省施工扬尘颗粒物在线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扬尘颗粒物排放限值标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各地级以上市建成全市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所有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平台联网,珠三角地区2019年6月底前完成,粤东西北地区2019年底前完成。完善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机制,实现部门间共享,将监测数据作为扬尘超标监管、施工企业资质评价、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停工、错峰施工情况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排查整治堆场、矿山扬尘污染

    2018年底前,完成各类矿山、堆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摸底调查,建立整治清理和拟保留名单。强化对矿山、渣堆、料堆、灰堆及裸露土地的降尘抑尘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裸露土地应植草复绿或覆盖防尘网。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加强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的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加强散货码头扬尘控制

    继续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条件成熟的码头实施防风抑尘网建设和密闭运输系统改造,未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的1000吨级以下(不含)码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2020年底前全省煤炭、矿石码头实现封闭存储和装卸、装运。港口管理和环境保护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巡检。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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