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PMEC China2024

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制药网>资讯中心>行业动态

因企业申请,12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

2021年07月08日 15:04:30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6918

下载制药通APP
随时订阅专业资讯

分享

    分享:

评论

  【制药网 行业动态】7月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1年(6号)。通告显示,根据相关规定,至2021年6月30日,已依法注销该省1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从注销原因来看,这12家企业均为自主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实际上,企业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案例并不罕见。除了上市12家药店以外,近一个月以来,广东省还有多地药店主动申请终止经营的情况。
 
  例如,近日,广东省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显示,根据相关规定,徐闻县曲界镇康寿堂药店等18家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规定,同意注销。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告。
 
  6月24日,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东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显示,根据相关,该局决定注销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慈安堂药房等18家企业的18张《药品经营许可证》。从名单来看,9家注销原因为企业注销。
 
  6月4日,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称,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5月31日,该局已依法注销湛江市霞山区同仁药店等17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从注销原因来看,17家企业中也有2家是企业申请注销。
 
  当然,除了企业申请这一原因以外,药企因证书过期失效也可能会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例如,上述的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东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中就有一批医药企业是因到期而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对于药企而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意味着药企不能再继续经营药品。未来这些药企只能通过批发形式销售其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或者将药品委托给药品经营企业销售。
 
  而对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情况,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制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制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制药网https://www.zyzha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制药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QQ

咨询中心

广告咨询QQ:652787579

展会合作QQ:357275273

官方微信发布询价建议反馈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