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宇翔电子有限公司芯片自动分选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18-08-20
- 截止日期 2018-11-20
-
所在地区
北京北京市
-
所属行业
原料药机械及设备/过滤分离设备/分选机
详细信息
尊敬的投标人: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宇翔电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芯片自动分选机进行国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
北京宇翔电子有限公司芯片自动分选机采购
2. 招标编号
0760-1842JGI070902
3. 设备名称及数量
芯片自动分选机 1套
4. 主要技术要求
(1)可拾取芯片尺寸范围0.2mm2--20mm2;
(2)设备可放置晶圆尺寸:可兼容4英寸,6英寸,8英寸晶圆, 兼容扩晶或非扩晶;
(3)拾取芯片方式:具备接触式/非接触式拾取功能;
(4)设备拾取接触力:≤10gf;
(5)设备的放置精度:≤±25um;
(6)芯片分选模式:打点识别,可以进行图像识别,晶圆map图驱动识别,包括:SEMI E142、Electroglas 40x0、August Simplified INF、KLA RF、自定义;
其他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6周内。
6. 交货地点
CIP北京首都机场(国外厂商)
北京宇翔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八间房万红西街2号 (国内厂商)
7.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近3年内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完成销售同类项目或设备的业绩和经验(同类项目指芯片自动分选机),提供2份以上同类型设备的销售合同复印件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包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止(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10.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2.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2日上午09:30。
13.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北京,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开标室。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交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或其它等值外币,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由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明确的银行和账号办理,并于开标前交招标机构(形式:现金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之前交中和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人民币账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户名全称: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9550880043450600192
美元帐户:
开户银行:CHINA GUANGFA BANK,H.O.(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全称:ZHONGHE TENDERING CO. LTD
开户银行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NO.713 EAST DONGFENG RD. YUEXIU DISTRICT,GUANGZHOU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CHN)
转 帐 号:GDBKCN22
帐 号:9550880043450600372
对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15.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子邮箱:zhzb@vip.sina.com
联系人:李霁
电 话: 010-82034487
传 真: 010-8280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