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重型圆锥破碎机国际招标公告(1)
- 公告日期 2022-01-24
- 截止日期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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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辽宁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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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原料药机械及设备/粉碎设备/破碎机
详细信息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2-01-22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采购4台重型圆锥破碎机。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225-2240AGZB2001/01
招标项目名称:重型圆锥破碎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辽宁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重型圆锥破碎机 | 4台 | 详见附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企业类型:生产或流通型企业。
2)核算形式:独立法人企业。
3)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
4)企业规模:注册资金7000万元及以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5)生产型企业提供本项目内容的ISO质量体系认证,流通型企业提供品牌制造商关于本项目内容的ISO质量体系认证,(上传质量认证证书)。
6)投标商投标时需标明技术协议中设备部件的原产地,承诺交货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进口部件,需提供报关单及采购设备品牌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证明。 (2).国内工厂制造部件,需提供采购设备品牌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出具的证明或与采购设备品牌制造商签订的采购本次所招货物的合同。
7)投标商需能与鞍钢集团矿业供销公司及进口品牌中国总部签订三方协议,同时需上传与进口品牌中国总部共同盖章的承诺书。生产型企业或进口品牌中国总部不需要。
8)上传投标代理人的法人代表签字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期限要求1年及以上,不接受临时授权或转授权。
上述资质资料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资料不上传或不承诺否决其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2-01-2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2-01-28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scm.com/)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800/$1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2-14 08: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鞍钢招标有限公司104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9号
联系人:都业富
联系方式:都业富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任金旺
联系方式:+86-412-6736756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21001630504052504736
账号(美元):312969142734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收件人:任金旺,联系电话:0412-6736756,招标编号:1225-2240AGZB2001/01, 邮编:114000。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品牌制造商质量标准同时满足国家标准。
4)※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5)※投标商投标前需要到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技术交流后双方签定技术协议(联系人:齐矿,徐涛,手机号18641234240;齐选,张国君 ,手机号15641253126),然后再进行商务报价。签订后的技术协议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6)供应商负责招标设备指导安装及现场问题的咨询与解答。
7)验收方式、要求:
a.产品按技术协议在使用单位现场验收。
b.※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
c.具备产品合格证。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合格产品,同时进口品牌生产商或生产商的母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派人参加验收。
8)投标须知
a.本标包设备严格按照技术协议要求供货,投标商应仔细阅读技术协议中的各项条款,确保设备满足技术要求。
b.※投标必须投满标,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
c.本标包整包低价1家中标。按整包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取整包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后,对新入围的潜在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d.投标报价为不含税、含运费到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指定地点价格。
e.※付款方式:挂账月起第四个月付90%(以现行付款政策为准),余10%质保金,设备运转一年后办完相关手续付清。要求中标供应商银行账户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f.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到使用单位签订相关技术协议。
进口品牌证明文件做为送货验收依据之一,签订合同前需先签订三方协议,中标供应商(生产型企业或进口品牌中国总部除外)需与采购方(鞍钢集团矿业供销公司)、保证方(品牌制造商中国总部)签订“三方协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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