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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阅读:788          发布时间:2018-4-17

医药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特殊而重要的领域,医药创新投入巨大,研发上市周期漫长、研发风险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依赖性高于其他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与医药产业关系度较高。3月10日,*代表、江苏康源集团董事长肖伟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建议建立中医药保护体系,构建药品链接制度探索、药品期补偿试点、完善和落实数据保护制度等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

中医药经典“方子”面临流失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通过食药监总局药品审批的相关政策与*、知识产权*的制度保护两条途径,其中保护的重要性逐步增加。2015年10月,中国本土科学家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后,中医药越来越得到科学界重视,相关研发也进入了新阶段。

然而,由于中药成分与制备工艺特殊,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专家分析认为,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传统中药的经方、典方、验方难以获得制度的保护、现有中药质量不高,难以达到有效保护、高层次的创新中药推进缓慢、申请数量偏少、中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薄弱等五方面问题。

“中医药流传千年,传统的经方、典方、验方在历代医古籍和近代文献上都有所记载,是公开内容,处方很难申请。”肖伟说,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机制,这些老祖宗留下的“方子”面临着流失。

申请出现“内冷外热”现象

“目前我国中药中,非职务发明、个人申请数高达80%以上,生产企业申请的不足20%,个人大多为一些古方基础上的改良或简单的工艺改进,缺乏创新基础,别人稍加改造后即可绕过,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强。”肖伟说,一些创新中药企业利用*的工艺技术和完善的质量标准以及充分的临床评价,提升了传统中药的技术内涵,形成了真正具有创新成果的技术特征,但是数量非常少,其中发明的申请数量始终增长缓慢,未能形成高层次创新中药群,难以支撑整个中药产业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外制药企业对中药申请却不断“升温”。肖伟认为,很多中医药技术仅在国内申请,放弃向国外申请保护,因而无权限制他人在国外使用,这就等于将我国中医药创新成果公开免费提供给了外国,造成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大量流失,严重影响着中医药未来在市场的竞争力。

建立健全中医药保护体系

中医药法2017年7月正式实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目前还没有出台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肖伟建议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建议国家鼓励中医药的研发、临床、生产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保护体系。

肖伟还建议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制度和审查指南,在中药申请、审查过程中,注重*工艺技术的优选研究,结合关键技术参数,固化相应质量标准和临床用途,将传统处方、中医症候以及目前临床病症相结合,鼓励形成高质量、一体化的类似物质发明的中药申请与保护。

“应鼓励企业选择一批复方中药的名方、古方进行二次、三次深度开发,组织专业机构研究、挖掘、整理散落在民间的、暂未公开的名老中医的经验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防止传统中药知识产权的再度流失。”肖伟建议国家技术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支持创新中药项目,对高质量的中药技术适当延长的保护期。

肖伟还建议,国家成立关于中药知识产权的行业协会或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建立包含中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库,对涉及中药知识产权的问题形成专职的工作机构,以有效保护中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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