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袋式除尘器排出的粉尘可按表中的方法处理。
袋式除尘器排出的粉尘处理方式
创蓝环保销售:
处理方式 | 内容 | 适用条件 | 特点 | 注意事项 |
就地回收 | 直接将所排粉尘卸至料仓或胶带机等,返回生产设备中 | 袋式除尘器所排粉尘具有回收价值,并靠重力作用能自由下落到生产设备内时采用 | 不需设粉尘处理设施;维护管理简单;易产生一次扬尘 | 排尘管的倾斜角度必须大于物料的安息角;卸尘点应密闭,并将卸尘阀设在排尘管的末端 |
集中处理 | 利用机械或气力输送设备将粉尘集中到预定地点集中处理 | 袋式除尘器卸尘点较多,卸尘量较大,又不能就地纳入工艺流程回收时采用 | 需设运输设备,一般应设加湿设备;维护管理工作量较大;有利于粉尘的回收利用;二次扬尘容易控制 | 尽量选择产生二次扬尘少的运输设备;卸尘时应保持严密,并设储尘仓和星型卸料器;卸尘阀应均匀、定量卸料并与输送设备的能力相适应;在输送或回收利用过程中,如产生二次扬尘则应进行加湿处理 |
湿法处理 | 将袋式除尘器所排粉尘进行水封,使之成为泥浆,而后输送到预定地点集中处理 | 集中纳入工艺流程和集中机械处理 | 无二次扬尘,操作条件好;同时满足表17中“集中纳入工艺流程”和“集中机械处理”的主要特点 | 对亲水性较差的粉尘,宜在除尘器灰斗或排尘管内给水;同时满足表17中“集中纳入工艺流程”和“集中机械处理”的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