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经理
当前位置: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原料药>> 药用级明胶原料药用于胶凝剂增稠剂
CAS号 | 9000-70-8 | 产地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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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kg | 级别 | 药用级 |
证书 | GMP证书 |
明胶原料药用于胶凝剂增稠剂
为动物的皮、骨、腱与韧带中胶原蛋白经适度水解(酸法、碱法、酸碱混合法或酶法)后纯化得到的制品,或为上述不同明胶制品的混合物。
【性状】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色、透明或半透明、微带光泽的薄片或粉粒;无臭。在水中久浸即吸水膨胀并软化,重量可增加5~10倍。
本品在热水或甘油与水的热混合液中溶解,在乙醇中不溶;在醋酸中溶解。
【鉴别】(1)取本品0.5g,加水50ml,加热使溶解,取溶液5ml,加重铬酸钾试液-稀盐酸(4:1)数滴,即产生橘黄色絮状沉淀。
(2)取鉴别(1)项下剩余的溶液1ml,加水100ml,摇匀,加鞣酸试液数滴,即发生浑浊。
(3)取本品,加钠石灰,加热,即发生氨臭。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15个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5.0%。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遗留残渣不得过2.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三十。
砷盐 取本品2.0g,加淀粉0.5g与氢氧化钙1.0g,加水少量,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炽灼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呈灰白色,放冷,加盐酸8ml与水20ml溶解后,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0.0001%)。
微生物限度 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控制菌检查法检查。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00个、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0个、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10g供试品中不得检出沙门菌。
【类别】吸收性止血剂。
【贮藏】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制剂】吸收性明胶海绵
明胶原料药用于胶凝剂增稠剂
陕西盘龙翊海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原辅料销售、药品批发配送的商业企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是国药定点供应单位,业务遍及全国各省市四千余家,其中有医院、医药生产、经营、科研单位等。
公司已形成一支努力拼搏、敢于迎接新挑战、精力旺盛的技术队伍。主要经营化学医药原料、抗生素制剂医药原料、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的批发。经营原辅料2000余种,药品品种达80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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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明胶(Cas 9000-70-8)生产厂家、批发商、价格表、国药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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