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却水的出口温度不宜高于60℃,以免结垢严重。
因为水高于60℃时,产生分解,出现宜结垢物质,如碳酸钙。
2、高温端的温度不应小于20℃,低温端的温度不小于5℃。
3、如果两介质为两工艺物流之间进行交换,低温端的温度不应小于20℃。
4、采用多管程、单壳程的管壳式换热器,并用水做冷却剂时,冷却水的出口温度不应高于工业物料的出口温度。
5、在冷却或者冷凝的工艺物料时,冷却剂的入口温度应高于工艺物料中易结冰的组分的冰点,一般高5℃。
6、在对反应物进行冷却时,为控制反应,应维持反应物料和冷却剂之间的温差不低于10℃。
7、在冷凝带有惰性气体的工艺物料时,冷却剂的出口温度低于工艺的露点,一般低于5℃。
8.换热器的设计温度应高于zui大使用温度,一般高于15℃。
在换热器的设计中,被处理物料的出口温度一般是的,而加热剂或冷凝剂可以由设计者自己根据情况进行选用。加热剂及冷却剂的初温,一般由来而定,但它的终温(出口温度)的高低可由设计者适宜选择。例如选择冷水作为物料的冷却剂时,选取较低的出口温度,则用水量大,操作费用多,但传热的水平温度差较大,所需传热面积会较少,因而设备费用也较少。的冷却水出口温度根据冷却水的消耗费及冷却设备投资费之和为zui小来确定。此外,对选用河水做冷却剂时,出口温度不宜超过50℃,否则机构显著增加,这是应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