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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零售药店分级分类,或致行业大洗牌!

2019年09月18日 16:23:13来源:制药网点击量:4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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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行业动态】作为医药大省的山东,9月17日连发两份针对零售药店的重磅政策,分别是《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二类店不得经营中药饮片,但执业药师可通过“互联网+”远程审核处方,每20家连锁门店至少配备2名专职审方执业药师。
 
  制定分级标准,鼓励高评级
 
  此次山东省发布的两份政策,都源自于2018年11月23日,有关部门管发布的《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通知》中表示,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值得注意的是,零售药店将要按照经营条件和合规状况被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药店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限制类药品)、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药品)、中药饮片。并根据药店类别,赋予相应的经营权限。而级别越高的药店,可以卖的药品种类就越多,相关部门也会有相应的利好政策支持发展。
 
  分类分级后,执业药师缺口巨大
 
  依据此前发布的《通知》,业内人士认为人员配备标准或将成为零售药店日后发展的关键问题。因为依据不同类别,药店需要配备的药师、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数量要求不一。例如,三类零售药店应配备至少2名执业药师和2名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实行网上集中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视为配备1名执业药师。
 
  但由于执业药师考试通过率低,考试通过后注册数量不足,东部和西部的注册人数相差很大等问题,执业药师目前仍是紧缺职业。如果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这对药店而言会是一场巨大的考验。
 
  据了解,2018年全国零售终端市场总体规模已达到3842亿元(按零售价计算),零售药房数量为48.90万家,执业药师数量仅46.80万名。考虑到二类、三类门店至少配备1名以上药师,假设二类和三类门店数量10-15万家,药师缺口达15万以上,远远难以达到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有业内人士认为,执业药师缺口如果不能尽快补上,即将实行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或对一些药店产生致命的影响甚至可能使一部分药店面临关闭。
 
  随着分类分级管理推行,药店可能受益极大。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药店或可分享一类药店退出的处方药、甲类OTC和中药饮片市场。另外,医疗机构、医保局在处方外流的联动方面将借分类分级加强,也有利于零售药店承接处方外流,提升单店营收和盈利。而全国性和区域借助资本力量的不断加速整合,或导致连锁药店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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