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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医药原料阿司匹林 CAS号:5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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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 阿司匹林 产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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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 所在地

访问次数:380更新时间:2018-04-09 10: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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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医药原料阿司匹林 CAS号:50-78-2【物理化学性质】
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微带酸味。密度1.35。熔点135-138℃。在干燥空气中稳定,遇潮即缓缓水解成水杨酸与乙酸。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也溶于氢氧化碱溶液或碳酸溶液,同时分解。
产品介绍

医药原料阿司匹林 CAS号:50-78-2医药原料阿司匹林 CAS号:50-78-2【注意事项】
阿司匹林用途广泛,但是很多人对它的毒副反应有尽不够了解,而常发生一些问题。这里介绍应用阿司匹林的注意事项,以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
一、手术前一周应停用,避免凝血功能障碍,造成出血不止。
二、饮酒后不宜用,因为能加剧胃粘膜屏障损伤,从而导致胃出血。
三、潮解后不宜用,阿司匹林遇潮分解成水杨酸与醋酸,服后可造成不良反应。
四、凝血功能障碍者避免使用,如严重肝损害、低凝血酶原血症、维生素K缺乏者。
五、溃疡病人不宜使用。患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的病人服用阿司匹林可导致出血或穿孔。
六、哮喘病人应避免使用,有部分哮喘患者可在服用阿司匹林后出现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喉头水肿、哮喘大发作。
七、孕妇不宜服用。孕后三个月内服用可引起胎儿异常;定期服用,可致分娩延期,并有较大出血危险,在分娩前2-3周应禁用。
八、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引起中毒,出现头痛、眩晕、呕吐、耳鸣、听力和视力减退,严重者酸碱平衡失调、精神错乱、昏迷,甚至危及生命。
九、病毒感染伴有发热的儿童不宜使用,有报道,16岁以下的儿童、少年患流感、水痘或其它病毒感染,再服用阿司匹林,出现严重的肝功能不全合并脑病症状,虽少见,却可致死。
【相克药物】
阿司匹林是防治血栓的常用药,但是要注意不可与下列药物同时服用:
口服降糖药:降糖灵、优降糖及氯磺丙脲等药物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因为阿司匹林有降血糖作用,可缓解降血糖药的代谢和排泄,使降血糖作用增强,二者合用会引起低血糖昏迷。
催眠药:(鲁米那)和健脑片可促使药酶活性增强,加速阿司匹林代谢,降低其治疗效果。
降血脂药:消胆胺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否则会形成复合物妨碍药物吸收。
利尿药:利尿药与阿司匹林合用会使药物蓄积体内,加重毒性反应;乙酰唑胺与阿司匹林联用,可使血药浓度增高,引起毒性反应。
消炎镇痛药:消炎痛、炎痛静与阿司匹林合用易导致胃出血;药如非甾体镇痛布洛芬和阿司匹林同用可能引起胃肠道出血。
抗痛风药:丙磺舒、保泰松和苯磺唑酮的治疗作用,可能被阿司匹林拮抗,导致痛风病发作,不宜联用。
维生素:阿司匹林能减少维生素C在肠内吸收,促其排泄,降低疗效;维生素B1能促进阿司匹林分解,加重对胃黏膜的刺激。
激素:*使用强的松、地塞米松、强的松龙会引起胃、十二指肠,甚至食管和大肠消化道溃疡,阿斯匹林可加重这种不良反应,因此不宜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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