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胚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注册证编号 | 国械注准20153400817 |
注册人名称 |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一路87号 |
产品名称 | 癌胚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型号、规格 | 48人份/盒、96人份/盒、288人份/盒。 |
结构及组成 | 包被板(包被有癌胚抗原单克隆抗体)、酶结合物(含酶标记癌胚抗原单克隆抗体)、发光底物A(含氧化剂)、发光底物B(含发光剂和增强剂)、标准品(含有癌胚抗原)、洗液、封膜。(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
适用范围 | 本试剂盒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癌胚抗原(CEA)的含量。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能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
主要组成成分(体外诊断试剂) | 包被板(包被有癌胚抗原单克隆抗体)、酶结合物(含酶标记癌胚抗原单克隆抗体)、发光底物A(含氧化剂)、发光底物B(含发光剂和增强剂)、标准品(含有癌胚抗原)、洗液、封膜。(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
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 | 本试剂盒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癌胚抗原(CEA)的含量。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能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体外诊断试剂) | 2~8℃储存,有效期12个月。 |
癌胚抗原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