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口腔牙科诊所污水处理设备
医疗污水成分
医院污水的性质指医院产生的含病原体、重金属、消毒剂、有机溶剂、酸、碱以及放射性等的污水。医院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医院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环境。
1)医院污水受到粪便、传染性细菌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有传染性,可以诱发疾病或造成伤害;
2)医院污水中含有酸、碱、悬浮固体、BOD、COD和动植物油等有毒、有害物质;
3)牙科**、洗印和化验等过程产生污水含有重金属、消毒剂、有机溶剂等,部分具有致癌、致畸或致突变性,危害人体并对环境有长远影响;
4)同位素**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同位素在衰变过程中产生a-、β-和γ-放射性,在人体内积累而危害人体。
一、口腔/牙科诊所污水处理设备概述
潍坊龙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口腔门诊、牙科诊所污水水质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虫卵等致病病原体外,还含有化学药剂和放射性同位素,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危害性很大的特点,研发出LYCY系列口腔门诊/牙科诊所污水处理设备。LYCY系列口腔门诊/牙科诊所污水处理设备已在全国多个省、市、乡镇医疗机构应用,并且取得客户*。
5.6 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 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5.7 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钠、紫外线 和臭氧等。采用含氯消毒剂时按表1、表2 要求设计。
5.7.1 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10 mg/L,照射剂量30-40mJ/cm2,照射接触时 间应大于10s 或由确定。 5.7.2 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 mg/L,臭氧用量应大于10mg/L,接触时间应 大于12min 或由试验确定。
6 取样与监测 6.1 污水取样与监测 6.1.1 应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置排放口标志。
6.1.2 表1 第16-22 项,表2 第15-21 项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总Α、总Β在衰变池出 口取样监测。其它污染物的采样点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6.1.2 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 6.1.3 监测频率 6.1.3.1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 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 日监测不得少于2 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 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 次;志 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 次。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
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 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
4 5.2 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 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5.3 化粪池应按*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
5.4 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5.4.1 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5.4.2 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5.4.3 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5.4.4 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收集,单*处理。
5.4.5 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5.5 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 工艺。
5.6 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 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