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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推进下,地方集采又有新变化

2020年08月11日 09:37:35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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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年来,带量采购通过挤干中间环节水分,斩断带金销售链条,促进药价回归合理、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和作用正变得越来越显而易见。但在执行过程中,无论是国家版还是地方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试都不可避免。
 
  日前,湖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为切实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解决该省抗菌药物专项采购部分中标产品供应紧张、配送不及时等问题,根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宣布:暂时取消对抗菌药专项采购中标产品配送企业数量的限制。
 
  对此,业内认为,暂时取消对抗配送企业数量的限制意味着,更多规模较小的配送企业还能从中分得一杯羹,相关产品流通领域淘汰赛暂缓。接下去,对于原本面临淘汰命运的中小企业来说,如何利用规则调整的时间,调整自身适应新的形势,将是绝地求生的关键。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带量采购的不断深入推进,全国各地不搞“一刀切”使用中选药品,各医疗机构应按需采购,逐步放量,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约定保证供应,各方合力,确保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平稳过渡使用的观点已经越来越成为主流。
 
  但是由于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也逐渐显现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如为了大限度地降低药品价格,减少药品费用,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先后探索实行了14种药品招标模式,以市、省和联盟的方式都进行过招标。虽然药品的价格确实大幅降低,但医疗经费未见减少,而且卫生费用支出占GDP的比例也开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中,由于部分普药、老药价格太低,企业无利可图,因此有很多廉价的传统常用药、必需药品正在临床上消失,给临床用药带来了很多不便。
 
  目前,为了解决带量采购中不断暴露的问题,从国家到地方,从规则到实施细则,都在不断调整中。例如,前段时间,山东省医保局就印发文件称,各地不得以单个市或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带量采购,每个采购联盟范围不少于3个设区市,扩大带量优势,减轻医药企业负担。
 
  总的来说,市级、县级带量采购只是中国大健康产业开展区域市场准入工作的一个缩影。无论是各行其是的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政策,还是互联网医院备案政策,又或者是擅自增补“本地药”的省级、市级医保药品目录,都凸显各地在带量采购施行上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
 
  但业内预计,未来在国家医保局的及时调控、干预下,一些市级、县级“各唱各调、各吹各号、各行各道”的开展“带量”采购将被制止,在保障全国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统一性、连贯性、可预期性下,带量采购能够真正“带得起量”,中标品种将不受阻碍地进入医院使用,同时已供货中标企业也能及时足额获得医保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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