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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行业大整治加剧,多家药店被罚款10万

2020年09月14日 11:49:28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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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长春市市场局公布了一起典型的行政处罚案,该市一家药店因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被罚款10万元。无独有偶,就在8月底,有新闻消息称,浙江杭州市下城区也有一家药店因销售了两盒过期药,被该区市场局开出了10万的罚单,而这两盒药的总价值还不到100元。
 
  从两起案例来看,其都是在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后被处罚的,而从罚款金额来看,都算是从轻处罚。诚然两家药店零售的过期药都不足百元,但是按照1万的标准计算,10万元算是较轻的。
 
  对此,业内认为,这些案例都是充分体现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从严处罚的精神。目前,在新版《药品管理法》指导下,全国多地都在跟进零售端整顿。如淮北市市场局发布2020年8月药品监督检查月报表。其中就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共检查企业146家,其中不合格企业7家,限期整改企业7家,合格企业132家。
 
  虽然综合来看,全国各地检查力度,标准略有不同,但重点检查内容均围绕是否购销假劣药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药品进销存记录是否完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销售是否合规等方面进行。另外,从目前公布的检查案例来看,被罚零售药店也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违法行为,包括销售假劣药、超出经营范围、药品进销存记录缺失、串换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等。
 
  结合以上总的来说,在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之下,对药品的质量要求正越来越严格,检查也越来越细致。业内认为,在这种对药店行业大整治的情况下,对于零售劣药的药店企业而言,违法成本将翻倍提高,少则10万,这进一步警醒了药店企业需要更加合规合法经营,才能走得更远。
 
  至于如何合规经营,业内专家建议,药店经营者首先要做到按照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再从正规渠道购进,严格按照要求验收,购进中药饮片保存同批号厂检报告;然后要优化存储陈列,确保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药品与非药品不混放、时常检查中药装斗是否有串斗、生虫、发霉、变质等现象。除此之外,在销售管理上也要注意符合规定,要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时开具销售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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