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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发布重磅文件,药企这些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2020年09月17日 09:46:32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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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政策法规】9月1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将坚持医药价格治理创新,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集成守信承诺、信用评级、分级处置、信用修复等机制,建立权责对等、协调联动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综合来说,该制度主要针对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控销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所制定,可以看做是国家医保局发布的药企市场准入“黑名单”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这也意味着,药企即将迎来非常严格的监管,过去传统营销中的不当行为将被严惩,行业大洗牌也将进一步加速。
 
  实际上,近年来“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在业内早已不断被频繁提起。从去年10月、12月,到今年的3月、4月,国家有关部门就频繁地提到要建立招标采购信用机制,并把信用与集采招标挂钩。
 
  如在去年10月国家在对外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中,就特别提出了“国家医保局负责依托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建立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对药品供应主体的价格和供应行为开展信用评价,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惩戒措施”。
 
  今年3月,国家下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中,也再次强调了“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以市场为引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全国交易价格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医药价格信息、产业发展指数监测与披露机制,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
 
  总的来说,这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充分证明了国家对于为药企建立建立信用评级的决心。业内认为,随着信用评价制度、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建立和推进,将有利于进一步净化医药市场秩序,优化医药营商环境,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但值得注意的是,未来药企在招采及营销的过程中,需要更加严格审视及规范自身行为。因为一旦出现违规违法问题,企业将面临巨大的违法成本。甚至可能因为一些违法原因被列入失信,或失去招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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