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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后,大批医械企业将被踢出市场

2021年06月11日 11:42:22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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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四川药械采购监管网站发布了《川药招〔2021〕103号 关于拟注销部分医药企业账号及暂停相关产品挂网交易的公示》。据公示显示,截至2021年5月31日,仍有部分企业未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而按照相关要求,截止6月11日前,这些企业若还没提交《承诺书》,其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的账号,及已挂网的所有医药产品,都将拟予以暂停挂网交易处理。
 
  据了解,本次四川省拟注销的医用耗材企业、IVD企业,达到了826家,共计15858款医用耗材、试剂面临下架危机。其实,今年以来诸多省份已经均发布类似通知,要求在省平台参与采购的药企、耗材企业、医药商业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而近一个月以来,各省药械采购平台更是多次发布通知,提示各大医药企业尽快提交《承诺书》,以防止挂网交易收到影响。
 
  目前,除四川省外,包括辽宁、吉林、湖北、广东、安徽、内蒙、山西等在内的十余省其实都已发布相关通知,业内预计超5万家医药企业仍未提交《承诺书》,未来大批医械企业或将面临注销风波。
 
  其实,在药品国家集采和区域性集采同时进行,信息互通,药品价格回落的情况下,业内普遍认为,对于药企的信用承诺将自然而然的被作为当下重要目标。据悉,国家医保局早在2019年就已开始筹备《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2019年12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67号)的通知,对药价管理工作提出多个意见,其中就提到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适时公开药品经营者的价格招采信息。
 
  2020年3月5日,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再次提到建立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9月1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随后发布的《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更是要求将签承诺书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通知》明确提出,对于未提交书面承诺的,自6月1日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应予撤网。
 
  业内分析认为,从国家医保局要求这项工作要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来看,医疗器械行业的监管正在变得更加的严格。而且对于医药购销领域中的整治正逐渐“责任到人”,合规合法也在越来越成为市场的准则。而在此背景下,业内预计,新一轮督查风暴或又将再次席卷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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