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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等13个联盟地区集团将掀起新一轮药品降价潮

2021年07月19日 10:24:41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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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行业动态】7月17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次品种范围的药品参与报量的联盟地区包括广东、山西、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业内表示,该文件发布后,联盟地区预计将掀起新一轮的药品降价狂潮。
 
  据了解,本次参与的采购主体为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可自愿参加。品种范围包括国家第一、三批集采2021年底到期的阿莫西林等45个同通用名药品(即同品种)的全部剂型及规格,其中国家已集采未到期的剂型,不列入本次范围。另外,若在本采购文件发布当日前,出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数量超过3个(含本数)且国家未集采的剂型(指医保剂型),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
 
  本次采购产品清单分为两类: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归为过评类;而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归为非过评类,且仅设非过评B采购单。针对过评类的产品清单,广东提出三点要求:若符合报名资格同品种序号同医保剂型过评B采购单仅有1家的,列入过评A采购单,不设过评B采购单。若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竞价的,同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列入过评A采购单。若同通用名剂型为独家的,原则可按同一给药途径或存在差比价关系的剂型合并采购单。
 
  根据文件,采购产品清单区分过评类和非过评类,过评类药品由公立医疗机构对应批准文号、剂型、规格等填报下年度预采购量,按照同品种序号同医保剂型分别计算每一家企业下年度预采购总量占联盟地区下年度预采购总量的比例,按其占比从高到低累计达?%的企业列入过评A采购单,剩余的列入过评B采购单。非过评类全部列入非过评B采购单。上述预采购量仅按公立医疗机构填报的下年度预采购量进行统计,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另行单独统计。而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竞价的,按照同品种序号和类别计算每一家企业下年度预采购总量占联盟地区下年度预采购总量的比例。
 
  采购方案针对协议外的使用增量分别对中选企业和医疗机构提出要求。广东强调,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简称增量),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原则上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在采购年度内,医疗机构增量部分原则上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且使用比例不低于增量的80%。
 
  业内表示,广东此次发起的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将充分加快省际带量采购的步伐,全国医药市场品规价格上的统一有望加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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