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团再生所干燥箱询价采购公告
- 公告日期 2025-05-27
- 截止日期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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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市
- 所属行业
详细信息
工业集团再生所干燥箱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TGYZSS2025-WZ-XJ-002-01
工业集团再生所干燥箱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次询价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有效代理授权文件)、经销商。
2.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产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不含税/元) | 税率(%) | 备注 |
1 | A01 | 干燥箱 | 鼓风干燥箱 | 台 | 2 | 30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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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之内供货,交付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西路98号。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所供各项物资状态完好,物资表面无缺陷,各项参数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
2.项目概况:所需干燥箱是一种常见的实验室和工业设备,拟采购2台用于金属骨架的预热,需要一定的空间和承重能力。
3.技术性能指标、执行的技术标准:
项目 | 参数 |
内部尺寸 | 宽≥60cm;深≥50cm;高≥75cm |
隔板数量 | ≥3层 |
每层承重 | ≥50kg |
内胆 | 不锈钢材质 |
控温范围 | 10℃-100℃ |
鼓风循环 | 带鼓风 |
4.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5.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6.维保条款:质量保证期内,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厂质保。
7.售后服务及要求:
在质保期内,中标方收到招标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运输途中损坏,需要在48小时内予以调换。
8.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卖方负责将商品以快递或物流等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9.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平再生资源管理所;
结算单位: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平再生资源管理所;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汇款。
(2)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合同金额3%。
(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验收合格后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质保金3%,一年后返回,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予以调换。
四、采购文件获取、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1.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 至 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文件发售开始时间距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4.1.3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工业物函〔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认定。
4.1.4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2.报价文件递交
4.2.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资料必须于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前上传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4.2.2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公开采购项目请投标人在网上(cg.95306.cn)注册会员,按提示报名响应并上传信息(报价文件)。
递交须知: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五、报价说明
1.报价资料的版式采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使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2.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人:登录后可见 电话:登录后可见
项目联系人:登录后可见 电话:登录后可见
手机:登录后可见
邮箱:登录后可见
七、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评审程序:对报价文件的进行资格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人。
2.重大偏差的评审认定: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
3.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在报价单上签字或没有盖章的;
(2)申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提供的技术服务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3)申请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4)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5)非法人投标(报价)且无法人授权。
(6)物资类项目,应附图片而未附图片的。
4.评审采用最终最低价格法,即所有申请人进行一次报价,选择报价最低且低于预算价同时报价合理的合格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
5.当申请人报价相同时,以系统接收时间顺序为准,先报价者优先成交。
6.报价按综合到站单价予以评定,按包件总价成交。
八、申请人报价资料需提供内容
1.合法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合法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4.报价承诺函。
5.如授权代理人签字,需出具法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提交的资料,须合法有效,同时所有资料均须按相关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异议受理
1、对文件的异议为该项目报名截止前24小时;
2、对询价结果的异议为该项目的结果公示期结束前。
投诉方法:必须实名投诉,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询价单位邮箱741068747@qq.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十、报价文件
物资报价表
项目名称:工业集团再生所干燥箱询价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TGYZSS2025-WZ-XJ-002-01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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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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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不含税)元 :
申请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报名供应商承诺书
致: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平再生资源管理所
根据贵公司在“国铁采购平台”上采购项目公告的相关要求。我方报名后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我方同意提供贵公司要求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我方愿意无条件遵守贵公司该项目公告中的各项规定,遵照技术要求向沈阳局集团公司提供合格的物资。
3、我方不存在因国铁集团或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报价,或物资供应有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或报价的情况。
4、如我方成为该项目的供货商,我方保证及时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看到并知晓该项目的采购结果公示。在采购结果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按照贵公司的约定要求及时供货并履行相关手续。
5、我方在成为该项目的供货商后,如不按约定要求供货或提供物资质量不合格,则我方同意贵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结果并进行退货。如在买卖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则愿意无条件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我方承诺提供的物资对因不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铁路行车、人身事故负责。
6.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此承诺书自我方报名后自动生效。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询价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等)的转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适用)
致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平再生资源管理所: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规定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物资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质量和售后服务由我方负责,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中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加盖公章) | 制造厂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人部门及职务: | 联系人部门及职务: |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招投标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投标中作出如下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询价人、询价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询价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询价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询价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