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列举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通告中将发现的问题分为“机构人员方面”、“质量控制方面”和“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方面”三个部分进行了说明。
国家药监局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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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企业空调系统开机后微生物检验室和生产车间洁净室检测记录,检测报告和原始检测记录无负责人和复核人签字确认;抽查企业成品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显示检验人、质量负责人审核和复核签字方式为盖人名章方式,不能避免非授权人签章。
现场检查发现无菌检验室环境控制、设备验证、灭菌剂残留量验证、文件管理等方面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综合风险研判,管理者代表履职不到位,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的要求。
解读:上述列举的包括数据完整性方面的基础问题,环境控制和监测问题,验证问题以及文件管理等质量管理体系问题。对于记录签字和使用盖章作为签字的情况,属于数据完整性相关的问题。建议参考:WHO TRS 1033 Annex4:Guideline on data integrity 和 PIC/S PI041-1:Good practices for data management and integrity in regulated GMP/GDP environments。建立全面的数据完整性文化及操作体系,对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查漏补缺,找出风险,完善相关的规程和制度,确保数据受控程度与其风险相适应。
比如以盖人名章代替签字的方式,如果不能做到对人名章的严格管控,确保只有本人才能使用自己的人名章,那就无法避免非授权人签章的风险。为了解决数据完整性中“可追溯性”的风险,可以考虑使用电子系统,采用用户名和密码组合,确保电子签名可以追溯到具体的操作和复核人员。另外,使用手写签名仍是行业中很大一部分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针对手写签名的可追溯性,建议建立签名跟踪表,将需要在GMP记录中签字人员的常用签名与其身份对应起来,以实现记录追溯到人。
国家药监局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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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菌、微生物限度、阳性检验室新风系统仅有高效过滤器,未安装初、中效过滤器;企业提供的微生物检验室百级净化工作台验证报告仅对净化工作台温度、相对湿度、沉降菌和风速进行检测和验证,未对尘埃粒子进行验证和检测,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中应当具备无菌、微生物限度和阳性对照的检测能力和条件的要求。
解读:洁净室和洁净设施设备的安装、验证及上文提到的无菌检验室环境控制、设备验证方面和问题,可能与设施设备供应商管理上沟通不充分有关。对于洁净设施设备的建造施工和验证,需要有对于质量管理体系及工程设备都熟悉的人员,才能掌握整体的风险点和相应检测和验证应重点关注的内容。这对于人员的要求相对较高。在项目短期内无法保证人员到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咨询和验证机构,在前期对厂房设施建设以及洁净设备甚至工艺设备等的验证作出整体规划,并指导企业完成相关的验收和验证工作。
国家药监局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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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2022年、2023管理评审记录,管理评审资料只对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等方面进行判定,没有产品质量和质量目标相关数值,没有对体系法规符合性以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不符合《规范》中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解读:《规范》中要求管理评审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和审核,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适宜性:现有体系文件和规程等,能用于指导实际工作的正确执行;
充分性:现有的业务活动,均有相关的文件指导和控制,不会造成无据可依的情况发生;
有效性:相应的控制措施,可以使过程和结果保持在规定的接受范围内。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可以有效地进行纠正和预防,使整个体系的运行可控。
管理评审活动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核,而如果内部自检人员经验不充分,将很难进行深入、系统的检查。建议对参与管理评审活动的成员进行培训,按照相应的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或者引入外部专家的支持,从而可以利用外部经验,对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进行审核,以发现和改善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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