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原料药机械|制剂机械|药品包装机械|制冷机械|饮片机械|仪器仪表|制药用水/气设备|通用机械

技术中心

制药网>技术中心>本期话题>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来源:鹤壁市锐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07:19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1题目: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GB/T 211 1996  方法B(空气干燥法)

2目的:测定煤的空气干燥基水分

3仪器:

3.1 101-A型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3.2 玻璃称量皿: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3.3     器:内装变色硅胶。

3.4  平:FA 1004型  感量 0.0001g

3.5      盘:使用前应预先编号与干燥。

4试剂和材料: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5实验步骤:

5.1 预先将干燥箱鼓风并加热到145

5.2 称量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皿,到0.2mg,记录称量皿的质量。

5.3 用称量皿称取粒度为6mm以下的煤样 10---12g ,到0.01g ,在称量皿中平摊均匀。

5.4 将称量皿按顺序放在托盘中,打开称量皿盖,将托盘放入干燥箱中,记录放样时间,在一直鼓风条件下,干燥30min

5.5 到干燥时间时,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皿,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称准到0.01g)。

5.6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要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5.7 分析结果的计算

Mt=m1/m*100

Mt:煤样的全水分,%

m1:干燥后煤样减少的质量,g

m:煤样的质量,g

  5.8 同一试样应进行两次试验,其结果进行比较,误差符合GB/T21196的要求。两次试验的平均值做为测量结果。若不符合标准应进行第三次试验。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制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制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制药网,https://www.zy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