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龙江建议:下放民族药审批权
记者:云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民族药业种类丰富,但是能够形成产业化发展的民族药业还很少,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也很少,今后是否会加大力度促进民族医药的发展?
龙江(全国人大代表、省科技厅厅长):这是我们一个发展的重点,我省民族药没有做大的一个原因,其实就是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基本上这些年“吃老本”比较多,更多的是在原有平台上进行一些剂型的改进。开发一个新药,少说也要3至5年,周期较长,很多企业比较短视,不愿意在研发上投入。下一步,我们要整合国内外资源,加大对新药研发的投入。
第二个原因是开拓市场力度不够,这和前面谈到的是一对矛盾,做不大就没钱,而开拓市场是需要钱的。国内目前民族药业发展比较好的像贵州、北京、天津及东北地区的一些企业,他们在市场开拓、研发上比较重视,值得云南借鉴和学习。
这要在几个方面取得突破:研发平台的建设;重大新药的研发;重点自主创新型医药企业的培养;中药的大品种培养开发;医药产品的现代化化发展。
这次来开会,我准备的一个建议就是关于民族医药发展的,建议国家鼓励民族自治地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出台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的地方法规、条例或实施办法;克服在新药评审中对民族药*套用中药、西药标准的弊端,尊重民族医药文化,对疗效确切、安全、质量可控的民族药放宽新药审批的限制条件。建议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民族药审批权下放给民族自治区、州的省(区)级政府职能部门,经审批的民族药应允许其在本省(区)内市场销售,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才需报国家局批准。切实出台民族医药保护和发掘的政策、法规或实施办法。建议国家民委、教育部等部门设立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专门基金,主要用于培养高层次的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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