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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2018年10月01日 08:30:52来源:中国制药网点击量:5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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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制药网 政策法规】从2001年公立医院正式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到现在,这项制度实行了将近18年。药品集中采购就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主要是为了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医药负担。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还在深入,回顾这项政策的发展,模式的改变、特点的变迁等都在为其更好实施做着经验积累。就以2013年为起点,业内有关人士对此做了详细分析,笔者进行了简单整理。

  2013年,广东药交模式横空出世。据悉,2013年9月13日,由广东省卫生厅等10部门联合签发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正式出台。有关专家对此分析,这种创建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药品交易新模式,其实对药品招标价格进行降价有着冥想的倾向。

  而为了更好地响应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进一步扩大改革创新,做强做大药品交易平台,近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与佛山市人社局携手探索药品交易创新模式。据悉,此轮“省市共建”合作,标志着广东省平台实现交易主体由单独医疗机构向联合体、GPO、医联体等多样化发展的特点,将推动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正式下发。招标范围为“基本用药”,并不是“基本药物”,安徽省的这项措施也让其他省市纷纷效仿。紧接着,安徽省又发布了《关于公布安徽省基本医疗药品限价(医 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的通知》,并将安徽现行的中标品种、价格进行了打包。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7号文),这是药品采购的总指导性的文件。同年6月,卫计委又发布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70号文),这其实是对上述7号文的细化。

  其实,早在2015年之前,原本广为熟知的“药品招标”这个概念就已经开始被淡化,后来取而代之的则是“集中采购”。专业人士分析,主要还是由于“招标”只是“集中采购”的一种形式,单用“招标”一词来指代所有集中采购不准确。

  2015年其实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而言是一个关键的年份,这一年药品采购步入全新的时代。比如,药品招标目录的制定思路发生了变化;“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网站”正式开通;药品招标采购出现新态势——异地联合招标采购;“带量采购”开始实施,不过落地情况却不如人意等。

  2016年,药品集中采购问题频出。例如全国各地招标抓大放小,将量小、低价药等品种采取直接挂网方式,由医疗机构走向前台直接开展议价。再比如药招部门搭建平台鼓励药企价格互撕、三明联盟持续扩张引发药企恐慌等。

  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在2017年的实施,就不得不提福建省。笔者了解到,福建省在“三保合一”的基础上,将卫生计生部门的药品采购和物价部门的医疗价格管理职能并入医保,“药、价、保”三者联动,并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推进药品采购改革。

  2018年,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制度还在继续,为了将这一政策更好地推行和实施下去,各地也都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医药产业的规范化发展。业内也表示,药品市场体系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药价和药费是检验这项制度是否可行的标准。而在诸多医药配套政策的辅助下,药品市场还会更加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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