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78628-80-5原料EP标准
盐酸特比萘芬78628-80-5原料EP标准
产品名称: 盐酸特比萘芬
CAS: 78628-80-5
标准: EP
天然/合成: 合成
级别: 通用级
含量: 99%
外观: 白色粉状
包装: 25KG/纸板桶 可拆分
成份: (E)-N-(6,6-二甲基-2-庚烯-4-炔)-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任一未知杂质≤0.1% 总杂质:≤0.3%
类别: 医药原料
行业: 医药
下延产品: 片剂 溶液、凝胶、软膏 喷雾剂 栓剂
运用: 可治疗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亦可治疗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和 由发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片剂供口服用,溶液、凝胶、软膏等外用制剂仅供皮肤涂敷用。口服时,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一般体、股癣疗程为2-4周,手、足癣2-6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头癣4周,甲癣6周-3个月。外用时,将适量涂敷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一般体、股癣为2-4周,手、足癣、花斑癣为4-6周,严重感染时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口服本品片剂对花斑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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