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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调整下,三大因素值得深入研究

2019年03月15日 11:31:18来源:中国制药网点击量:3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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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制药网 行业动态】3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此次医保目录的调整坚持以维护参保人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在基金可负担的基础上,突出临床价值,补齐保障短板,提升保障效果,适当扩大目录范围。

  合理确定用药范围和水平,实现保障范围与保障能力相匹配。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规范评审确定,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结果。充分发挥西药和中医药各自优势,统筹考虑西药和中成药数量结构和增幅。

  意见稿表示,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而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据悉,1-3月为准备阶段,4-5月为评审阶段,常规目录的发布阶段将在6月,谈判阶段为6-7月,而发布谈判准入目录为8月。

  针对此次医保目录的调整,业内人士认为有几点值得深入研究。比如调入产品的时间段比较敏感,根据意见稿,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

  有一种声音认为这是一个时间段的节点,而这个时间点的背后其实是决策方已经基本敲定了要调整品种的范围。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年共有48款创新药在我国获批上市(不包括新增适应证、更换剂型)。而此次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鼓励国产创新药的义务应当会义不容辞的被决策方认真考虑。

  再比如药品性价比的分析,意见稿规定,测算专家约30人左右。专家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分析和药物经济性两方面针对谈判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分析人士举了个例子,这就好比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双信封评审,基本测算组相当于“商务标”,药物经济学组相当于“经济标”,但到底是“经济标”为评审前提还是“两标”综合评审,这就要看药品总体的性价比分析。

  除此之外,调入方式也有一定的预示性。上述有提到,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按照泚取视,所谓有效性、安全性首先要看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其次还要看临床有无循证依据,后还要看费用的高低。

  因此,这种调入方式的背后,是否会对未来药品采购打包合并采购的构想,还有待行业人士进行深思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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