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11月起,全国范围内的一批医药新政新规将落地实施,影响医药行业。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迎来好消息,自11月起,门诊用药可报销50%以上,药品费用负担将大大减轻。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可报销50%以上
日前,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意见》要求,本文件印发后一个月内出台本省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统筹地区于2019年11月起开始实施,确保群众年内享受待遇。
新版纳税服务规范实施
11月1日起,新版《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据悉,新版《规范》从减少各类办税证明、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办理时间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在精简办税资料方面,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
海南: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扩围结果和配套政策
今年8月,国家“4+7”扩围将海南全省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力求进一步挤出药价水分,减轻群众药费负担。根据时间安排,11月起海南将正式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扩围结果和配套政策,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适时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
山西: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管理平台成并投入使用
据悉,山西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将于11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参保人员可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全省11个市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平面展示,满足社会就医购药信息索引;同时,该平台的后台数据分析功能,对有关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标准及日常管理重点、省市医保违规行为处理联合执行、异地就医查询验证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湖北:《湖北省中医药条例》将施行
今年8月份,《湖北省中医药条例》获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02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同时废止。
太仓:将对民营机构医保药品实行限价
据悉,太仓将对医保目录内集中招标采购的西药、中成药实行限价管理,以中标价加成15%为医保支付限价。该政策从11月1日开始实施。
宁波:第三代社保卡来了
日前,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浙江(宁波)仪式在宁波人社智慧中心举行,这标志着宁波社会保障卡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据悉,从今年11月1日起,宁波市将对全市新增申领及补换卡人员发行三代卡,同时停止发放目前在用的二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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