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国家医保局在对第7133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示,将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机制,数据共享协同。
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计划,到2021年底,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初步建成,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全国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应用格局基本形成,将从根本上解决系统分散、标准不统一、信息孤岛等问题。
实际上,医保在保障我国民生健康、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当前我国已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保制度,初步解决了老百姓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问题。但目前我国医保还存在一个大问题:不能实现异地医保。近年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试图将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
如前不久,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对于此次医保局答复中明确指出,到2021年底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初步建成,有=分析人士认为,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在2020年将进一步加速,之后各地或会相继出台有关政策文件。除此之外,未来随着全国医保信息平台的建立,主要还将在医药行业带来两大影响。首先今后无更大范围、更多品种的药品集采将持续展开。而在此基础上,国家集采也进入常态化,药品价格也将随之下降。
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医保局将建立全国和各省两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在实现数据共享之后,就能将招标、采购、配送、结算四大环节实施监控,为药品价格管理提供有效的业务“抓手”。
例如,有业内人士曾表示,现在带量采购的药品量是试点公立医院自行申报的,不能排除有些医院为了能够尽快完成试点用量,在上报时会有故意少报的情况,从而导致带量采购的“量”不足。但一旦实现全国医保信息联网之后,国家医保局就能通过信息平台直接拿到试点地区真实的药品使用量。而在之后的集采谈判时拿着更大的‘量’去和药企谈,药企也就愿意给出更低的价格,患者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
总的来说,建设全国统一、高 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保信息平台,将为医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制度、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政策制定提供大数据支撑,促进医保服务便捷高 效、医保治理科学精细、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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