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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起,一批省份第五批集采药品将集中落地

2021年10月19日 11:00:35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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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行业动态】为尽早让患者用上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有效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近期,河北、江西、海南、湖北、天津、河南、重庆、云南、广东等多省市都传来了第五批集采药品正式落地的消息。如今10月份也将进入收尾阶段,从各地披露的公告来看,接下来还有一批省份第五批集采药品在落地的路上。其中,上海、黑龙江、山西、福建等省市落地的时间点集中在10月20日。
 
  黑龙江
 
  10月20日零时起,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和该省牵头组织的“八省二区”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将在黑龙江省落地执行。其中第五批国家集采有61种药品,黑龙江省牵头组织的“八省二区”联盟集采有16个品种。届时患者可以在省内公立医疗机构以中选价格购买到77种中选药品,将惠及更多患者。
 
  上海
 
  根据时间安排,2021年10月20日起,上海市患者有望享受到国家集中采购的政策红利。近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还发布了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兼顾稳定药品供应、稳定临床用药,对中选药品不搞集中扎堆采购,对未中选药品不采取断药停药的“一刀切”做法,原则上同通用名(含剂型)未中选药品的配备比例保持在20%左右。
 
  陕西
 
  陕西省医保局9月10日发布通知,其中明确,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将从2021年10月20日零时起正式在陕西省落地实施。
 
  山西
 
  据悉,从10月20日起,山西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落地执行国家第五批61种药品及“八省二区”联盟10种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广大患者将享受到药品带量采购的降价成效。
 
  福建
 
  据福建省医保局消息,福建省将于10月20日起在采购平台挂网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另外,10月25日起,中选药品和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同步执行规定的销售价格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标准。
 
  湖南
 
  近日,湖南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湖南共计61种药品中选。中选结果将于今年10月25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
 
  第五批国家采集药品既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消化道系统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有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此次药品平均降幅 56%,高的降幅达 98.3%,其中注射剂的数量占本次集采品种总数的一半,常用的包括阿奇霉素注射剂、氟康唑注射剂型、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莫西沙星滴眼剂、替硝唑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呋辛注射剂、头孢曲松注射剂、头孢他啶注射剂、头孢唑林注射剂型、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型、布地奈德吸入剂均等。随着全国范围内相继落地,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药费负担。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开展了5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218个品种,涉及市场容量达2200亿元。按照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要求,今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将持续扩大,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提高群众受益面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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