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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级预胶化淀粉 药典标准备案登记号

来源:西安鸿尧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8日 10:30  

药用级预胶化淀粉 药典标准备案登记号

二氧化硫   取本品适量,依法检查(通则2331第一法),二氧化硫含量不得过0.004%。

  氧化物质   取本品5.0g,加甲醇-水(1︰1)的混合液20ml,再加6mol/L醋酸溶液1ml,搅拌均匀,离心,精密加新制的饱和碘化钾溶液0.5ml,放置5分钟,上清液和沉淀物不得有明显的蓝色、棕色或紫色。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20℃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14.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l.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5%。

  铁盐   取本品0.50g,加稀盐酸4ml与水16ml,振摇5分钟,滤过,用少量水洗涤,合并滤液与洗液,加过硫酸铵50mg,用水稀释成35ml后,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1.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2%)。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05与通则1106),每1g供试品中需氧菌总数不得过103cfu,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2cfu,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

  【类别】药用辅料,填充剂、崩解剂和黏合剂等。

  【贮藏】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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