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级辛酸钠 药典标准备案登记号
(2)在有关物质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碱度 取本品2.5g,加水25ml溶解后,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8.0~10.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2.5g,加水25ml溶解后,依法检查(通则0901与通则0902),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色,与橙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测定,含水分不得过3.0%。
重金属 取本品2.0g,加冰醋酸-水-乙醇(5:10:85)溶解并稀释至25ml,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五。
有关物质 取本品约0.12g,加水5ml溶解后,加稀硫酸1ml,摇匀,加乙酸乙酯10ml,振摇提取后,静置使分层,取乙酸乙酯层,加无水硫酸钠干燥后,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用乙酸乙酯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用乙酸乙酯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另取辛酸对照品约10mg,精密称定,加乙酸乙酯10ml使溶解,作为对照品溶液。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试验,以2-硝基对苯二酸改性的聚乙二醇20M(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30m×0.25mm,0.25μm或效能相当的色谱柱);起始温度为100℃,维持1分钟,以每分钟5℃的速率升温至220℃,维持20分钟;进样口温度为250℃;检测器温度为250℃。取对照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主成分色谱峰的信噪比应不少于5。取供试品溶液1μl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不得过0.3%,总杂质不得过0.5%。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任何小于对照溶液中主峰面积0.5倍的峰忽略不计。
细菌内毒素(供注射用)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辛酸钠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3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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