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荐:原料药机械|制剂机械|药品包装机械|制冷机械|饮片机械|仪器仪表|制药用水/气设备|通用机械

技术中心

制药网>技术中心>技术文章列表>正文

欢迎联系我

有什么可以帮您? 在线咨询

江苏启动药价检查:严查药品换“马甲”*

来源:   2008年08月05日 11:23  

江苏省物价局、省纠风办近日联合发文,即日起到11月底,全省范围内将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医药生产企业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变相*将被重点查处。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它经办机构,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 
 
    主要检查2007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内容为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其中,规避价格管理政策、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的;医疗机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政府规定的zui高零售价格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价外回扣等变相提高加价的,医用设备检查采取分解检查部位、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的,都将是检查的重中之重。
  “此举是为了缓解社会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核心关键词:医疗机构

相关文章:  美FDA调查四种药增加儿童患癌的风险

江城200余家医院公示药价

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制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制药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制药网,https://www.zy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