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DA认可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国家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6年8月10~11日,对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扩项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认可该中心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99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序号产品名称项目/参数名称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说明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全项目GB15810-2001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2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