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第十八届PMEC

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制药网>资讯中心>行业动态

药店频频被罚,罚款超10元成常态!

2025年03月26日 13:51:43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6281

下载制药通APP
随时订阅专业资讯

分享

    分享:

评论

  【制药网 行业动态】药品属于关系人体健康的特殊商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药品安全问题,一直在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在此背景下,药店因违规被罚的消息也在不断传来。据悉,2025年以来,已有大批药店被罚,原因包括发布虚假广告、规避正常销售渠道、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开具销售凭证等。
 
  近日,国家药监局曝光了4起中药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山东某药店非法渠道进货,被罚款45.52万元。
 
  根据案例信息,2023年5月,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安部门线索通报,对本市龙口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该药店从个人处购进部分中成药并全部售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
 
  现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规定,已对该药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76万元、罚款45.52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上述案例,湖北、广东、重庆等药监部门在今年也发布了一批药店违规被罚的典型案例。如3月13日,湖北省药监局公布9起典型案例,其中鄂州市查处某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据悉,该药店在未完全核实供货方资质的情况下,陆续从“朱某某”处购进药品并进行销售,货值金额29536元。目前,当地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药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产品和所得、处以罚款。
 
  2月,广东省药监局根据公安机关案件线索,调查某医药公司发现,该企业于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期间,线上销售的相关药品大部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或进货凭证。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821.6万元,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月13日,重庆市药监局公布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其中一则处罚信息涉及药店。信息显示,重庆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给他人,用于药品经营活动。
 
  该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据相关法规,重庆市药监局决定没收该药店的违法所得1134.45元,罚款10万元。
 
  众多案例揭示了药店在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显示了监管部门对药店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药品经营企业需要更加规范的经营,并建立好完善的药品追溯体系,才能走得更远。
 
  免责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制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制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制药网https://www.zyzha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制药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QQ

咨询中心

广告咨询QQ:652787579

展会合作QQ:357275273

官方微信发布询价建议反馈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