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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改革开闸 业内声音不一

2015年01月08日 09:54:21来源:《法人》点击量: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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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发改委对医药价格改革一直抱有极大的决心,早在2014年11月25日,八个行业协会收到了由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征求对《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下称“意见函”)。将取消规定的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的时间定为2015年1月1日。但目前为止,仅发改委一方自削定价权利,其他相关部门却未予回应,这也使得政府放手后,各部门如何互相帮衬,共同努力使药品在市场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充满了悬念。
  
作为此次意见函发出者的发改委,表现出了在迎接药改及坚持药改方面的巨大决心。据了解,意见函中指出,改革目标是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药品实际价格。



药价改革开闸 业内声音不一

医保部门负责医保目录内药品,并制定相应的医保支付价格,卫计委则负责药品的招标采购及对医院诊疗的监督等,但目前这些部门并未明确表态。

业内人士认为:发改委放权,并不是说只有它一个需要改革,其实卫计委也需要这种改革,要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精神进行简政放权,还权利给医院,更多地让市场机制来分配资源,发改委不是买方或所有公立医院的总代表,不应代表它们来招标采购。发改委的职责是制定规则,保障监督,不应参与招标等一系列的具体经济活动。

社保部门则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及支出,应广开资金筹集渠道,为增加筹集金额负责,对于企业和个人欠缴的费用,监管要及时到位,并按照医保目录的要求,按照国家对医疗服务的标准,掌握好收支平衡,这是其首要责任。

所以社会保障部门在迎接医改时,应起到牵头作用,做好支付标准,即根据手中所拥有资金数,和医疗机构签署合同,根据往年就诊人数、就诊工作量、医保经费的开销水平等因素来制定医保支付价格。

药改要医改先行,而这其中关键的部分是卫计委,另外如负责药品流通的商务部、对整个药品在市场上进行管理的工商局等都应该相互协同。

专家认为,在我国,虽然药价的确定存在较多部门的博弈,但各部门不应各自为政,宜以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负责提供专业意见即可。

在看到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同时,应先更多考虑药品价格到底是由谁来监管,既然将药品价格交还给市场,相应的较为科学严谨的监管措施和体系都将是不可少的。

总的来看,药品取消政府定价消息,一方面为药品行业进一步市场化带来了部分利好,但另一方面,业内对此也有忧虑和怀疑的声音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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