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第十八届PMEC

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制药网>资讯中心>市场分析

面对市场格局,创新药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

2019年03月05日 16:25:31来源:中国制药网点击量:39662

下载制药通APP
随时订阅专业资讯

分享

    分享:

评论

  【中国制药网 市场分析】随着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措施的持续推进,当前我国仿制药企业正被倒逼着加速转型升级,朝着创新药方向发展。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国创新药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需要多方发力,才能推动国产创新药行业发展。
 
  持续改进创新环境
 
  药品属于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行业,药品企业的创新需要环境的支持。
 
  例如,创新需要人才的流入。为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不少药企制定产学研合作模式。业内表示,应制定相关措施推动高校或者研究院所做基础研究,再由企业进行合理的转化,而不是让企业自己去做基础研究,否则所需的时间、精力都是庞大的。
 
  审评审批时间还需缩短
 
  药品审评过慢问题曾深深困扰我国医药行业。近年来,随着新药审批审评制度的推进,新药上市审批审评时间大大缩短,审评积压情况基本解决,审评排队时长趋于合理。
 
  2017年12月14日,CFDA发布《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旨在鼓励创新,加快新药创制,满足公众用药需求。要求临床试验申请的受理与审评审批走向“备案制”。2018年4月,张茂表示,将逐步实现新药上市审评审批时间由7-8年缩短到2-3年。
 
  业内表示,目前我国药品审批审评速度与过去相比已经大大加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因此未来还需要持续改进,提升国内药企研发的积极性。
 
  创新药期还需延长
 
  根据新药保护期限,我国没有特殊规定,即发明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10年。美、日等国与我国的新药保护期相差不多,但有实施补偿期限制度。其中,美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5年,自FDA批准后,其实际的保护期不能超过14年。日的总补偿期限不得超过5年。
 
  2019年1月,我国公布的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到,为补偿创新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时间,对在中国境内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品发明,可以延长权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五年,创新药上市后总有效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我国新药的研发时间较长,以及后续进医保,留给药企的时间并不多。因此,保护期的延长有利于药企具备足够的时间,提升生产积极性。
 
  医保压力大
 
  当前,为了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国家鼓励新药进医保。药品一旦被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则意味着患者使用这种药品可以报销,其药品的销量必将大幅度上升。但由于医保基金是有限的,所以药品的预算也受到了约束,即使一个物美价廉的新药,也未必能够被列入医保报销目录中,这也使得新药生产企业面临一定的压力。
 
  有业内表示,除非这家企业的药是临床所需品种,否则在企业间竞争,包括外企与外资之间的竞争已经很激烈的大趋势下,不进医保就意味着等死。
 
  “当前,我们国家医保还有较大压力,发展商业保险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如果这个不发展,我们下一步创新的快速发展就有很大问题。”恒瑞医董事长孙飘扬曾如是表示。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制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制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制药网https://www.zyzha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制药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QQ

咨询中心

广告咨询QQ:652787579

展会合作QQ:357275273

官方微信发布询价建议反馈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