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第十八届PMEC

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制药网>资讯中心>行业动态

大变革!医院药房与零售药店要互通了

2019年12月28日 11:29:08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8540

下载制药通APP
随时订阅专业资讯

分享

    分享:

评论

  【制药网 行业动态】近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就零售药店的监管、做强做大、经营方式以及药师配备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在零售药店经营方式方面明确表示,“药品零售企业在不改变药品经营方式的前提下,鼓励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药房药事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进行远程审方,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谈到的“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药房药事服务”,意味着零售药店与医院药房将互通,作为医院药房药事服务的有效补充。事实上,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医联体等,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其实早在2017年,国家就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要求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而在去年4月国家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正式提出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7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则明确线上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以上种种,都已经呈现出医院药房要与零售药店互通趋势。
 
  实际上,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各地医疗机构也正在展开积极的行动。例如4月29日,湖南省药监局就印发了《关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支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
 
  7月份,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就建设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药店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慢性病患者处方留存购药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其中,明确表示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采取向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
 
  8月16日,贵州省药监局印发的《贵州省药品监管局“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也曾明确指出,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从发展理念来看,贵州省为了方便群众,将大力推动零售药店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药房药事服务。
 
  其实,医院药房和零售药店都是药品供应的重要一环,两者资源整合势在必行。打破以药养医机制后,唯有医院专注于医疗服务供给,药店专注于药品保障供应,两者皆围绕大健康战略来定位发展,与医疗健康服务供给各方紧密协作,提供多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才能更好地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做好服务。而按照目前医药发展形势来看,未来社区医疗机构将持续大力发展,拥有更多的患者资源,如果零售药店可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药房药事服务,也相当于获取了大批患者资源,两者的充分结合,将是非常好的互惠互利。
  •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制药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制药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制药网https://www.zyzha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制药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QQ

咨询中心

广告咨询QQ:652787579

展会合作QQ:357275273

官方微信发布询价建议反馈返回首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