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网 政策法规】近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其中提出,加大中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鼓励院内中药制剂二次开发。支持南药、黎药名医验方等的挖掘和转化,对已备案的汤剂改为颗粒剂、散剂改为丸剂,简化备案流程,精简备案资料。二是支持重点中药制剂应用推广。探索推动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经验方,免报部分备案资料的处方使用年限由5年缩短到3年。支持符合规定的院内制剂调剂至省内医联体使用。此外,方案还大力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制剂研发,通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激发医疗机构在中药研发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力争到2027年底推动15个以上院内制剂开展注册或备案。
中药行业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加大中药研发创新支持力度至关重要,它能推动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将传统智慧与现代科技融合;提高临床疗效,实现精准医疗,应对复杂疾病;促进中药产业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带动全产业链发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同时还能弘扬中华文化,传承和传播中医药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 。
2025年1月3日,《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大中药研发创新支持力度。完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建立医疗机构规范收集整理人用经验数据的机制。健全符合中药特点的中药监管体系。积极支持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鼓励运用符合产品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
随后,多地发布相关文件支持中药研发创新。除了海南省以外,2月18日,湖北省药监局出台《全面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支点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中药研制注册、生产、流通和监管4大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在研制注册环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大中药研发创新支持力度。建立中药受理、核查、检验、审评、审批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通,提高许可注册工作质效;鼓励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加强合作,共同研发院内制剂,并探索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平台共建共享新模式。
此外,云南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的《云南省财政支持
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已经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对开展云南特色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且3年内实现单品种营业收入增长300%的,单品种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5%给予奖补,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挖掘云南道地中药材有效成分开发化妆品原料,获批化妆品新原料的,单个品种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5%给予奖补,不超过50万元。
随着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利好政策的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激活中药产业的创新活力,或让传统医学在现代科技中焕发新生,走向更广阔的世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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