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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增补目录公布,111个药被调出医保

2020年11月05日 11:45:59来源:制药网点击量:3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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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网 政策法规】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首批消化名录的通知》。《通知》称,为做好省增补药品3年消化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起,头批消化药品调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1月1日起头批消化药品发生的费用将不再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笔者梳理后发现,这批被调出江苏省医保的药品共111个,包括多烯酸乙酯、丙戊酰胺、阿莫西林注射剂、苯丙哌林、洛美沙星、苦参素、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吲哚美辛软膏剂、风寒感冒宁颗粒、抗癌平丸、归芪颗粒、消栓口服液、胃舒宁颗粒、十味消食散、肠炎宁糖浆、玉屏风丸(口服液)等大批常用药。
 
  虽然调出品种过百,但参保人员不必过于担心影响临床用药。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出的药品主要是已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或在前期测算中显示临床使用量较少且有更好替代的药品。因此,这一变化不会对参保人员临床用药产生过多的影响。
 
  据了解,本次江苏省将大批药品调出医保,主要是为了完成“三年消化各地医保药品目录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这一目标任务,后续医保药品目录可能还会有相应的调整。
 
  目前不止江苏省,在加速落实“用3年时间逐步消化各地医保目录内的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这一全国统一要求,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医保局陆续发文,明确大批药品,医保将不再报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在内,共有20多个省份都已相继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其中,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等地已经明确头一批调出地方医保的增补品种,并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当地医保目录。
 
  此外,北京、宁夏、新疆、广西、重庆等地也同时公布了调整和消化时间。总的来看,地方增补品种退出医保的大限主要将集中在2022年6月末。而按照各省市当前对医保的的调整速度来看,未来三年,省增补品种应该能悉数消化殆尽,实现全国一个医保目录。
 
  对于药企来说,省增补药品被调出省医保已无可避免,但三年的过渡期时间、医保动态调整政策也给了药企充足的自救机会,未来药企除了加快创新转型外,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省增补品种也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快通过临床数据证明临床疗效,进入国家版医保,来实现新一轮市场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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